江苏省非车财产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论述(pdf 7页)
江苏省非车财产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论述(pdf 7页)内容简介
江苏省非车财产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论述目录:
主要定义
1.“见费出单,的定义
非车财产险的“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
心业务系统根据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
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或批单:
2、“一揽子业务”的定义
业务属同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两类(含)以上险种、
两张以上保单组成,不同保单起保日期相差不超过30天.
3、“组合产品”的定义
出具一张保单,保单中包含多险种的保险责任的保险产
品.该产品需已在监管部门厦行报批报备手续.
4,“期交保单”的定义
经报备的条款中规定保费缴纳方式为按期缴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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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定义
1.“见费出单,的定义
非车财产险的“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
心业务系统根据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
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或批单:
2、“一揽子业务”的定义
业务属同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两类(含)以上险种、
两张以上保单组成,不同保单起保日期相差不超过30天.
3、“组合产品”的定义
出具一张保单,保单中包含多险种的保险责任的保险产
品.该产品需已在监管部门厦行报批报备手续.
4,“期交保单”的定义
经报备的条款中规定保费缴纳方式为按期缴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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