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医疗机构管理 >> 疾病及医疗 >> 资料信息

高血压、急性冠脉综合征与急性心衰的急诊处理(doc 11页)

所属分类:
疾病及医疗
文件大小:
80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高血压,综合征,急诊处
高血压、急性冠脉综合征与急性心衰的急诊处理(doc 11页)内容简介
高血压、急性冠脉综合征与急性心衰的急诊处理内容提要:
高血压急症(Emergencies)包括下列几种疾病:(1)高血压脑病;(2)急性心肌缺血综合征(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3)急性左心功能不全;(4)急性主动脉夹层;(5)急性肾功能衰竭;(6)急性颅内血管意外:出血性脑血管意外,血栓性脑血管意外,蛛网膜下腔出血;(7)高儿茶酚胺状态:嗜铬细胞瘤,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酪胺的相互作用,停用抗高血压药物
对待高血压急症必须在短时间内(1小时)迅速降低血压,一般均采用静脉注射降低血压药物,以减低高血压对器官功能的损害。
诊断高血压急症的血压标准是指短时间内(数小时至数日)血压急剧升高,舒张压>120mmHg,收缩压>200mmHg,一般说,多数高血压急症患者的舒张压大都超过120mmHg,但是临床医师不能仅根据血压升高的水平来判断是否属于高血压急症。因为原来血压正常与原有高血压病的病人,他们发生高血压急症时的临床表现不尽相同,原来血压正常的,当发生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时临床症状比较严重,舒张压达到110mmHg时,可能已有高血压危象出现,反之,原有慢性高血压者,即使舒张压升至120甚至130mmHg时,也可能没有高血压急症的表现。因此,在作出高血压急症诊断时应参考过去病史,原来基础血压,血压上升速率及上升幅度,结合临床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