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doc 46页)
试谈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doc 46页)内容简介
试谈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实施范围
二、实施时间
三、工作分工
四、国内航行非入级船舶复核发证工作程序
五、国内航行入级船舶复核发证工作程序
六、非水网地区省内航行船舶实施程序
七、证书的填写、审核签署、盖章与发放
八、档案管理(国内航行非入级船舶)
九、其他
十、工作时限、责任、争议处理与解释
试谈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提要:
实施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长20米及以上的国内航行船舶。为境外建造需要在中国办理临时登记的船舶不在实施范围内。
船长20米以下国内航行船舶的吨位丈量维持现有管理模式不变,其申请受理、审图、丈量与发证仍然由受理检验的船检机构负责,船舶吨位证书沿用原证书格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吨位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中国船级社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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