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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例详细解析(doc 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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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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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例
金融案例详细解析(doc 46页)内容简介

金融案例详细解析目录:
1、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银行储蓄服务承诺是否有效可信?
2、“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对储户是否公平?
3、存单上大小写金额不符、银行如何兑付?
4、办理储蓄业务时,出纳复核时发现企业管理,该如何处理?
5、储蓄员填错存单数额,存单是否有效?
6、存款人的前妻以存款人的名义挂失并提取银行存欲、银行有无资任?
7、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支取其银行存款?
8、银行可以擅自扣划储户的存款吗?
9、持卡人透支后,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0、信用卡“协议透支”合法吗?
……

 


金融案例详细解析内容提要:
案情介绍:〕
1996年12月22日,A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份信用卡透支协议。协议写明:A公司、某银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信用卡透支协议。A公司从某银行通过信用卡透支3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期限为30天,利息为日息018%。A公司以自己所有的某处房地产作抵押。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信用卡部即给A公司透支30万元。1997年1月22日,透支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A公司却拒绝还款。某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偿还贷款,并行使抵押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透支协议违反了国家法律,属无效合同,因此判令A公司返还从某银行取得的透支款,透支利息予以没收。抵押合同无效,某银行不能行使抵押权。某银行不服,以“透支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基础上签订的为由,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做出依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决定。
法律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能否利用信用卡搞“协议透支进行借贷的问题19%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信用卡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条规定:信用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第17条规定:“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为5000元。透支期限最高为60天。”第19条规定:“透支利息自签章日或银行计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0.5%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0.1%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0.15%计算”。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允许信用卡进行善意透支,但对善意透支有以下限制,哪:透支用于消费用途,而不能用于经营业务;透支限额金卡不能超过1万元,普通卡不能超过5000元;透支利息有法定限额,即透支期限在15日内按日息。0.5%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0.1%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限额的,按日息0.15%计算;透支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本案中,A公司与某银行签订的透支协议目的是购买原材料,可见双方是以信用卡透支的方式搞变相经营借贷,违反了立法关于信用卡功能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利息和透支额也明显高于信用卡透支的法定限额。该行为变相扩大信贷额度,不利干国家的信贷监管。为此1995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5)209号文件做出规定,严禁利用信用卡业务搞“协议透支。由此可见,本案正是违反了该项规定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尽管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近几年来,出现了一些这种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信用卡协议透支的行为,我们必须认识其非法性,予以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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