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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房贷险专题论述(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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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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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
《中国保险报》房贷险专题论述(doc 10页)内容简介
《中国保险报》房贷险专题论述内容提要:
凡是向银行贷款买房的人,可能都会被要求购买一种保险,就是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简称房贷险。当下,房价高企,买房者众,房贷险业务大增,保险公司应该欣喜才是。
但实则不然。据《中国保险报》4月2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房贷险高额经营费用使保险公司苦不堪言》透露,保险公司经营房贷险,需要向银行支付35%以上的手续费,加上负担的银行其他费用,各种成本相加,竟占房贷险保费的60%以上。文章说:“房贷险的高额手续费是银行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强加于财险公司的不合理负担,既不符合《保险法》,也不符合《商业银行法》,根本没有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保险基本原则。”
银行索要的手续费过高,只是保险公司的感受。借款人对房贷险的感受,恐怕不仅如此。本人还没有从银行贷款买过房,也不在银行或保险公司工作,所以可以从比较超脱的角度,依据公开的信息,用对法律和保险原理的理解,对房贷险进行剖析。
房贷险涉及三方当事人(三个主体),即银行、借款人、保险公司;存在三个合同,即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保险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房贷险合同、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保险代理合同。
我们主要关注房贷险合同的自愿投保问题。《保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我国目前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贷款买房者必须投保房贷险,所以房贷险应以自愿投保为原则。如果真的让借款人自主选择是否投保房贷险,估计绝大多数借款人不会投保。但银行在放贷时,往往把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作为先决条件,借款人为了获得贷款,不得不购买房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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