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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之信用、利息与利率(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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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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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之信用、利息与利率(doc 12页)内容简介
金融学之信用、利息与利率内容提要:
1、什么是信用?它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
答:(1)从经济意义上看,信用是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是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
(2)信用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的产生与存在同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以及有关特征高度相关。
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产业资金以及社会总资金在其循环周转过程中存在有大量的闲置资金,闲置货币资金在客观上具有再使用的本能要求。
在大量货币资金因各种原因被闲置起来的同时,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又产生了对货币资金临时性的要求,需要借入资金。
可见,信用的产生起因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一个经济单位出现资金赢余,而另一个经济单位出现收支不抵时,便形成了双方借贷关系的基础。通过信用,将这些资金在社会范围内抽余补缺,以一方面的闲置抵补另一方面的短缺,就会使全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大提高,社会的产出规模增大,人们的福利也会因此而增加。
2、试述信用的特征。
答:信用是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是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不论信用的形式如何,它们都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信用的标的是一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资金。它的所有权掌握在信用提供者手中,信用的接受者只具有使用权,信用关系结束时,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才统一在原信用提供者手中。
(2)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信用资金的借贷不是无偿的,而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信用关系一旦建立,债务人将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债权人将拥有按期收回本息的权利。而且利息的多寡与本金额大小及信用期限的长短紧密相关,一般来讲,本金越大,信用期限越长,需要支付的利息就越多。
(3)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信用是以授信人对受信人偿债能力的信心而成立的,借贷双方的相互信任构成信用关系的基础。如果相互不信任或出现信任危机,信用关系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
(4)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信用关系赖以存在的借贷行为是借贷双方追求收益(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结果。无论是实物借贷还是货币借贷,债权人将闲置资金(实物)借出,都是为了获取闲置资金(实物)的最大收益,避免资本闲置所造成的浪费;债务人借入所需资金或实物同样为了追求最大收益(效用),避免资金不足所带来的生产中断。
(5)具有特殊的运动形式
信贷资金总是以产业资金运动和商业资金运动为基础而运动的,它有两重付出和两重回流,表现出如下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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