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金融保险 >> 资料信息

试论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doc 7页)

所属分类:
金融保险
文件大小:
4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金融,对外开放,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试论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doc 7页)内容简介
试论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内容提要:
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不仅全部履行了当初的承诺,而且作出了许多超出承诺的金融市场开放。在金融某些领域,中国的开放程度远远大于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甚至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力图在与他国的经济往来和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实施自主、公平、对等、均衡和可持续的金融对外开放战略,强化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不断提高中国人民的福利水平。
金融对外开放战略调整的原则与建议:
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必须坚持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自主开放的原则,明确金融开放的目标,解决是"我利用外资还是外资利用我"的问题,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二是坚持维护金融主权和安全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而盲目对外开放金融,忽视经济金融安全问题。三是坚持成本和收益均衡的原则,在制定每一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时都应认真地进行一番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当一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最终有助于、有利于和有益于提高国民福利,那么它才有实施的必要和可能。四是坚持对等开放的原则,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一方面,在引进国际知名的大型商业银行的同时,可考虑引进实力较强的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并努力争取交叉持股;另一方面,作为对等互换,中资银行可以要求其在外资银行中也具有一定的参股权或期权。五是坚持内外开放均衡发展的原则,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银行股改,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采取集合投资、或建立其产业基金、或采取私募基金等方式参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二、完善立法体系,创造良好的金融开放法治环境健全完善的法律不仅可以为银行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环境,同时也为银行提供权力边界,从而使银行高管领导层的寻租成本最大化。鉴于我国目前立法体系不完善的现实,参照国际做法,可将目前散见于各部门的规章和负责人讲话稿中的政策、要求汇总起来,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编撰,制定统一的外资并购法律法规,规制银行业的外资参股行为,规范和引导战略投资者的行为,减少政策的随意性和波动性,为国内外投资者树立信心。在对外国投资者的选择上,不仅要对外资银行的入股比例,还要对入股金额、多头尤其跨行业参股进行总量上的控制。重视对合格战略投资者筛选的各环节,辨明对方的身份定位,通过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审慎选择外国投资者,从源头上切断战略投资者蜕变为战略投机者的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