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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doc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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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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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doc 11页)内容简介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内容提要: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 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 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3)每学期结束前第2周,各学院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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