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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基本概念与常识(doc 17页)

所属分类: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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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基本概念与常识(doc 17页)内容简介
建筑工程基本概念与常识内容提要:
哪些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
答:
1)项目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①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人民币以上的;
②施工单项合同结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③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1)、(2)、(3)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项目:
a总投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国家融资的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3)实施时间: 2004年5月18日起施行。[39 ]
哪些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答:
1)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①大中型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②重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③高层建筑、三幢以上(含三幢)成片住宅或单体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项目;
④国有、集体资产参与投资的且项目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2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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