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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讲义(ppt 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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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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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税法差异
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讲义(ppt 167页)内容简介

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讲义目录:
一、会计与税务理论
二、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三、特殊业务差异
四、成本费用上的差异

 

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讲义内容提要:
劳务收入:
不跨年度
会计与税务相同按完工合同法确认收入
跨年度
会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质确认条件判断
税务税务不承认经营风险,只要提供劳务就要确认收入
1、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2、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营业税:
1、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2、转让不动产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3、转让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时,在转让股权时视同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征税;
4、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会计上不做预收款处理,但须在收取款项时缴纳营业税。
……

特殊业务收入: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而不适应增值税。
2、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计税收入。
3、销售或转让低偿债务所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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