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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与会计问题(ppt 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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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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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会计问题
能源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与会计问题(ppt 83页)内容简介

能源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与会计问题目录:
一、企业改制上市的利弊分析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四、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注意的资产评估问题
五、上市公司再融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六、股份公司常见的财务会计问题
七、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中常见的问题
八、股份公司财务会计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能源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与会计问题内容提要: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条件 。
……

关于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纳税情况问题:
公司应提供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年度纳税申报表、也可提供完整的月度纳税申报表或季度纳税申报表替代);完税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税前利润与原企业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存在对应关系,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税收入与原企业报表的相应收入也应存在对应关系。
……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按现行规定,均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年度经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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