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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化行业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及会计(ppt 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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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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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化行业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及会计(ppt 83页)内容简介

日化行业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及会计目录:
一、企业改制上市的利弊分析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四、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注意的资产评估问题
五、上市公司再融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六、股份公司常见的财务会计问题
七、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中常见的问题
八、股份公司财务会计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日化行业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及会计内容提要: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
自某年1月1日起,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经国务院批准豁免前款期限的发行人,可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内应当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持续经营相同的业务。因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增资或减资以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行为完成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条件 。
……

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不得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对此,适用于一切直接、间接地控制公司或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竞争方”)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的业务。
对审核中发现公司与竞争方存在相同、相似的业务,应请公司做出解释如有充分依据说明与竞争方从事的业务有不同的客户对象、不同的市场区域等,存在明显细分市场差别,而且该市场细分是客观的、切实可行的,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则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其与竞争方存在经营相同、相似业务及市场差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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