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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服务网点营销管理规章制度(doc 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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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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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服务网点营销管理规章制度(doc 26页)内容简介

家电服务网点营销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章、服务网点的建立和取消
第二章、配件管理办法
第三章、信息管理办法
第四章、费用结算要求规范
第五章、单台产品退换货管理规范
第六章、服务网点培训和考核
第七章、其它补充说明

 

家电服务网点营销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提要:
月度配件申请流程如下:
1、服务网点根据当月配件的使用情况,在每月26----30日之前向我公司售后部递交下月《零配件申请表》。《零配件申请表》必须加盖服务网点公章,以传真的方式向我公司传递。
2、售后部对服务网点的《零配件申请表》进行审核:检查配件占用金额是否超过押金额度;检查服务网点的库存、申请数量等信息,确定配件申请是否合理。
3、售后部将审核后的《零配件申请表》汇总成《配件计划》,送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件核销流程:
1、配件核销周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1日
2、每月10号之前,服务网点根据上月配件使用情况填写《零配件使用统计表》和《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第2联(配件联)装订好后与更换后的保内旧件及结算单据一起寄回我公司售后部。
3、售后部根据《零配件统计使用表》和《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第2联(配件联)对返回的旧件进行入仓核对,如无差异,则按供价制作《返厂废旧件对帐单》进行配件帐面核销;如有差异,售后部将传真《返厂废旧件对帐单》至代理商处进行核查,一个工作日内回传至售后部(如无回传则视为默认,将按清单的实物核销),确认后方可进行配件帐面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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