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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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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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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doc 6页)内容简介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内容提要:
1. 概述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熄灭的情况下,供暂时继续工作、保障安全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它是现代建筑中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当建筑发生火灾或爆炸、地震等其他灾害时,伴随电源中断,正常电源熄灭,应急照明在人员疏散、消防救援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应急照明的分类及要求
应急照明按不同的使用要求分为三类: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
2.1 备用照明
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又分为暂时继续工作和继续工作两种。暂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危险场所、避难层等,此时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50℅,供电时间不小于1小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及其他重要房间,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的照度,供电时间为连续供电。备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 ≤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 ≤0.5s。
2.2 安全照明
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如医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安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水平,连续供电,电源转换时间 ≤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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