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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边界设置培训资料(pdf 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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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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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边界设置培训资料(pdf 36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施工扬尘防治的要求,根据《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122号),市
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技术标准(2017年版)》(以
下简称《技术标准》),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技术标准》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适用范围。《技术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城市道
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既有市政
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迁改工程,建(构)筑物拆除
工程,待建(储备)地等。其他类工程参照执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施工扬
尘防治的要求。市城建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
市园林局及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122号)中的分工,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的
要求设置围挡。建设单位是落实施工围挡标准的首要责任单位,要将建设费用列入
工程概算,并按规定拨付到位,开工前必须完成围挡设置,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
行验收。施工单位是落实施工围挡标准的具体实施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文明施工围
挡专项方案,确保围挡设置与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是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标
准的监督责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围挡设置工作,对未按标准执行的工程及时
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管部
门。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在管线迁改中,应合理选用围挡形式,确保
打围施工。
三、强化监督执法。本《技术标准》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及其
相关部门,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标准的
施工围挡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对建
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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