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合同书
广东省信息中心(乙方)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项目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如下:
1. 内容和要求
1.1 总则
乙方受甲方委托,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 [1999]1047号)文件的精神,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要求对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评审,通过后出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调查审核报告》,并提出评审级别的建议;甲方为乙方的评审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设施。
1.2 甲方申请资质级别:
r 一级资质 r 二级资质 r 其它:
1.3 受评审的甲方经营范围:
1.4 甲方的注册地址:
甲方经营范围的地址(如与注册地址不同):
2. 费用支付:
2.1 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费用 元,在正式评审前一个月内付清。
2.2 乙方评审员去现场评审时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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