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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翻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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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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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部分股权转让合同翻译稿内容简介

     (本协议出让方通指姜先生,常秀英和王峰,其中任一位都分别是卖方成员)

4     ASIA PREMIUM TELEVISION GROUPINC.(收购方,公司名称以前为:GTM控股公司),成立于美国内华达州,主要办公地点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 Suite 12/F,Nam Kwong Building,Avenida Rodrigo Rodrigues.

鉴于:

(A)  山东宏智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至本协议日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千四百五十万元。有关公司简况见表一:

(B)   在签定本协议时,每位卖方成员分别是如表二所列的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权益(销售权益)的受益人,总额等于100%的公司注册资本。

(C)  在签定本协议时,公司享有阳光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的权益,该公司为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合资公司(前为洪福国际广告顾问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D)    出让方同意出让,收购方同意收购按照本协议条款的规定收购出让方的权益。

1.     部分专门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  

1.     1本合同中(包括事实陈述部分和表格),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分别被定义如下:  

“Audited Adjustment Accounts”   

经审计的调整会计报表自本合同完成起,第一个和第二个周年日两年的经过审计的整个公司集团的合并的损益报表  

“Agreement” (本合同)    关于转让待售股权的协议,会有修改和补充;  

“AP Nominees”  买方指定的第三人,受命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获得待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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