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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doc 6页)

所属分类:
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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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doc 6页)内容简介
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内容提要:
原告北京华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3号
法定代表人岳晓湄,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庆平,男,汉族,1950年8月20日出生,北京天平之星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律顾问,住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联家园3号楼3单元4号。
委托代理人辛国安,男,汉族,1948年10月28日出生,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辑,住海淀区玉泉路7号院5号楼1层111室。
被告北京中影制协电影咨询服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巩华大街80号。
被告姚晓蒙,男,汉族,1952年6月12日出生,住北京是海淀区新外大街乙25号电影艺术研究中心集体户。
被告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环中路40号
法定代表人周德群,厂长。
委托代理人张美丽,女,汉族,1950年2月28日出生,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职员,住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号楼18层3号。
委托代理人黄洪,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华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诉被告北京中影制协电影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影制协”)、被告姚晓蒙和被告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以下简称“北洗厂”)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华夏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庆平、辛国安,北洗厂委托代理人张美丽、黄洪到庭参加了诉讼,中影制协、姚晓蒙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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