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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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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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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doc 8页)内容简介
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内容提要:
  问:户口属于集体户口的应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答:持集体户口的当事人也必须提交正本和复印集体户口封面和本人资料页,以便存档。若有的单位不提供正本给当事人,当事人可持封面和本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加盖印章。
  问:许多人结婚喜欢挑好日子,若同一天来了很多人,民政部门怎样做到即来即办?
  答:目前,有部分婚姻登记机关学习银行和公安部门的叫号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婚姻登记处安放叫号机,当事人来办理婚姻登记,采用取号等候的办法。若当天办理婚姻登记的人确实太多,婚姻登记员可以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提议他们改期办理。
  问:户口簿和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答:凡是当事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不一致的,均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到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更正一致后再予受理。但地址不同不在此列。
  问:现役军人、武警也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才能结婚吗?
  答:目前,现役军人、武警没有居民身份证,现时这类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据了解,今后军人、武警都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制作的准备工作。10月1日起,对上述人员未领到居民身份证的,仍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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