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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宝钢生产部设备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协议书(doc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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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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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宝钢生产部设备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协议书(doc 33页)内容简介

安徽宝钢生产部设备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协议书目录:
一、总则:
二、基本分工
三、业务分工界面

 

安徽宝钢生产部设备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协议书内容提要:
总则:
为促使公司设备顺利运行,理顺设备人员与操作人员对生产设备的管理,按照宝钢国际人力资源部对操作人员等级要求,结合安徽宝钢操作人员实际情况。基于全员设备管理(TPM)的理念,本着团结合作、精心维护、严格管理的精神,根据公司的《设备点检管理规定》、《全员设备规范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设备润滑、清扫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按照操作中级标准初级工技能要求达成如下分工协议。
业务分工的要求和方法:
1)设备和生产之间的业务责任区的基本分工,应本着使设备稳定运行的宗旨,共同扩大活动范围,使边缘业务得到交叉和重叠,体现分工不分家的全员设备维护,保持设备完好。
2)设备除由专职点检员进行定期专业点检外,生产方必须进行由生产方承担的设备日常点检(以下称生产日常点检)及设备开动前后的检查确认工作,承担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做好设备点检仪的数据录入及数据上传工作。如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班长和作业长,并及时与点检、维修人员联系,必要时填写异常报告单。
3)专职点检员在运用点检仪实施点检过程中,每个工作日必须检查确认操作人员点检仪数据上传工作,对未上传数据、未实施点检或漏检的情况应及时反馈到机组,并跟踪实施。
4)生产操作点检中的点检内容有漏项时,应及时反馈给专职点检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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