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合同知识 >> 资料信息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概述(doc 6页)

所属分类:
合同知识
文件大小:
28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合同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概述(doc 6页)内容简介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概述内容提要: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从狭义上讲,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的合同变更,即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称为合同转让。合同的变更应具备以下内容:
        第一,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变更合同的一般条件和必要前提。因为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对合同进行变更将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而且还可能构成违约。这里所讨论的合同变更,仅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变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定变更。
        第二,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对合同内容的局部调整。例如合同标的数量增减、交货时间、地点的改变,价款和结算方式的改变等等。合同的变更不应包括合同标的变更。标的是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实质内容。标的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从而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合同变更也不应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广义的合同变更,指的是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是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这种变更,《合同法》将其规定在合同转让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