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经营合同 >> 资料信息

食品零售店特许加盟合同范本(doc 10页)

所属分类:
经营合同
文件大小:
210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零售店,特许加盟合同,加盟合同范本
食品零售店特许加盟合同范本(doc 10页)内容简介
食品零售店特许加盟合同范本内容提要: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