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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书(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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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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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书(doc 8页)内容简介
农村集体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书内容提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置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进行转让的农地的树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树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树木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让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它方式流转树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流转期间内依法享有树木使用、收益和对树木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树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树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受让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树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树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树的转让费。
(4)、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
(三)、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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