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贸易合同 >> 资料信息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doc 7页)

所属分类:
贸易合同
文件大小:
46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定期租船合同,租约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doc 7页)内容简介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内容提要: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垫  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  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班  25.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付给船东 ,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  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还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