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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合同协议书(doc 11页)

所属分类:
金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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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合同,合同协议书
权利质押合同协议书(doc 11页)内容简介

权利质押合同协议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乙方声明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权利质押合同协议书内容简介: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乙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在债券发行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债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质权,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质权,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辩。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以致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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