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加工承揽合同 >> 资料信息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doc 9页)

所属分类:
加工承揽合同
文件大小:
33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加工承揽合同,基本要求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doc 9页)内容简介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目录: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内容简介:
    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