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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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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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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doc 4页)内容简介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简介: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格式二)
_______同志(先生、女士):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_______ 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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