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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范本(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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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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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力合同,合同范本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范本(DOC 5页)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
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
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
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
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用热地点: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
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
,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
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个小时以上的,
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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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范本(DOC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