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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众筹模式存法律隐忧(DOC 31页)

所属分类:
众筹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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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众筹模式
房地产众筹模式存法律隐忧(DOC 31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据媒体报道,最近,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盖某,在内部员工和朋友圈中发布了认筹青岛鹏利南华利源国际公馆2幢2010室的消息。
一个43.56平方米的公寓,40人购买,每人出资2.98万元,这是盖某在房地产领域分权众筹的一个试验品。他的打算是:最近几天路演这个项目,完成众筹,如果这个项目成功,就接着推进全国各地房地产项目的众筹,而且要按照数字货币的思路,让这些众筹产品都能够实现上市交易。
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在进行调整,很多楼盘滞销甚至烂尾,因此盖某觉得这是众筹进入的好时机。他想拿出50到60个项目,进行证券化尝试。
盖某表示,房地产众筹首先要解决的是房地产使用权的标准化、证券化的问题。
媒体报道,针对青岛鹏利南华公寓项目,盖某设计了一种分权众筹的模式:最低一次投入1.98万元,购买到40年每年7天的自己所属集团的全球度假酒店换住权和一定的股东分红增值空间。产权由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在杭州3.0易货交易所登记备案以及随时买卖。按他的规划,未来三年全球可交换入住的酒店是3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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