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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数据分析、处理与传递规定(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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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数据分析、处理与传递规定(doc 8页)内容简介

质量信息数据分析、处理与传递规定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三章  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第四章  内部沟通
第五章  满意度调查
第六章  数据分析、处理

 

 


质量信息数据分析、处理与传递规定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信息资源的管理,规范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凤凰城发展有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工作场所的各种质量信息。
第三条  质量信息的获得、传递和使用坚持合法、有用、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信息及经营开发过程中综合质量信息的汇总、整理、传递和存档。
第五条  质量工作小组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存档。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处理。
第三章 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第七条  质量信息包括:
1、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
2、市场调研报告、客户调查分析报告;
3、企业经营中各部门间需沟通、协调的工作信息;
4、销售、设计、施工月报表及工程质量统计结果;
5、承包商、供货商的相关信息;
6、公司办公会、公司例会纪要;
7、顾客投诉;
8、员工调查分析报告;
9、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结果和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第八条  信息传递方式可以是:
a、会议、纪要、通报、报告等书面形式;
b、工作联系单;
c、声像、网上公文、电子邮件等;
d、调查表、建议书;
e、质量记录等。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将责任范围内的质量信息及时收集,并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对收集到的质量信息使用统计技术进行整理、分析、尽量转换为定性的结论性意见。部门能够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需其他部门解决或由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要进行传递。
1、办公室负责将法律、规章、上级来文、公司会议纪要、决议、综合质量信息的领导批示传递到相关部门;
2、营销管理部负责将市场调研信息,行业发展动态、营销策划、顾客投诉、客户调查及与顾客沟通的信息传递到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3、设计部负责将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技术服务中发生的信息传递到工程管理部、营销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4、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信息及承包商的相关信息传递到投资控制部及主管领导;
4、材料供应部负责将物资、设备采购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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