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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方面(DOC 54页)

所属分类:
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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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方面(DOC 54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私揽工程、监控缺位,形成“小金库”
2009年6月,XX供电局在深入开展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经举报发现并查处了XX供电营业所私设“小金库”案件。这是在近几年大规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的情况下,发生并查处的一起违纪违规案件,暴露出局下属单位部分人员廉政和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监控缺位,值得XX局全局干部职工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一、案例基本情况
本“小金库”是由职工举报后核查发现,经XX局纪委调查,XX供电营业所涉案“小金库”资金共计36.31万元,“小金库”收入主要来源于承接XX地区公路上改下工程等六项工程所得。具体责任人员为:
沈XX,男,47岁,XX供电局全民职工,XX供电营业所原主任(班组长),中共预备党员;叶XX,男,40岁,劳务派遣农电工,XX供电营业所原配电线路工;陶XX,女,48岁,劳务派遣农电工,XX供电营业所营业厅人员。
2009年6月15日,沈XX、叶XX、陶XX因经济问题分别接受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询问,其中叶XX因涉嫌贪污于6月22日被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至今。
6月16日,沈XX、叶XX、陶XX向局纪委承认和交代了XX供电营业所私设“小金库”的情况。6月17日,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予以沈XX免职处理(X电人资〔2009〕201号),并由局纪委正式立案调查。
二、处理结果及依据
1、XX供电营业所原主任沈XX,严重违反《XX省电力公司查处“小金库”违规行为暂行办法》,私设“小金库”,作为单位负责人和案件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X电人资〔2009〕201号)。同时根据《XX供电局职工奖惩管理标准》第“5.2.10”和“5.9”之规定,决定给予沈XX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外,建议中共XX区XX镇委员会取消沈XX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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