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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物业的核算(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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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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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企业销售
房地产企业销售物业的核算(DOC 38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节销售收款的核算
房地产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区别在于预售制的存在。一般行业都是在交付产品的同时收取销售款,而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款是在产品建造过程中实现的,这是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最大的不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销售收款与销售收入并不在一个时点,销售收款在前,而销售收入在后。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销售收款的核算与销售收入的核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核算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款包括以下内容:
会员费及诚意金;
销售定金;
预售款。
一、会员费及诚意金的核算
(一)会员费及诚意金的概念
会员费、诚意金是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之前收取的款项,最终退还给客户或转作购房款。
按照国家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有关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要在房地产企业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才能够与客户签订,也就是说,房地产企业收取的会员费和诚意金是在企业预售之前收取的款项。这部分款项因为没有预售证的支撑,其约束性很低,购房者可随时收回此款项。
(二)会员费及诚意金的账务处理
由于会员费及诚意金的非约束性,不能将其作为预收款项处理,而应作为企业的应付款处理。
会员费、诚意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核算,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科目进行辅助核算,以满足管理的需要。该科目贷方核算收到的上述款项,借方核算退还的款项或转入“预收账款”等科目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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