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税讲座
新消费税讲座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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