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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政策基础知识讲座(DOC 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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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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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政策,基础知识讲座
契税政策基础知识讲座(DOC 47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契税的概念、契税的特点、契税的发展史、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契税的征收对象及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契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契税的概念及释义
1、契税的概念
⑴基本概念
契税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的价格的一定比例,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⑵、契税概念的不同定义
⑴契税,简单地说,契税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⑵契税是对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⑶契税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契税概念释义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契税的征收对象是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
⑵契税的征收对象土地、房屋在国内。
⑶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⑷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征收(即缴纳契税的是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契税的属于财产税。
⑸契税征收对象的应具备的条件。转移的客体,一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二是房屋所有权。
⑹权属必须发生转移。首先是土地、房屋权属必须发生转移,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其次是土地、房屋权属人关系发生变化,由一个权属人变更到另一个权属人。
⑺权属发生转移必须有经济利益关系。除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外,权属转移时,承受方必须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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