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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10年回顾(pdf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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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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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改革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10年回顾(pdf 10页)内容简介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10年回顾内容提要: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1.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
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革和新产品试制费、
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
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
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
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
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以及其他支出。
2.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
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
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
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
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
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
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
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
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
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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