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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教学(ppt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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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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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核算,税收筹划,教学
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教学(ppt 28页)内容简介

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教学内容提要:
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允许抵扣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4)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5)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7)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8)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10)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11)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抵扣规则理解:
(1)允许抵扣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石脑油例外)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抵扣。
(4)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5)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子母上看不包括卷烟、雪茄烟、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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