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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与证券经纪业务(doc 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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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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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证券经纪业务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与证券经纪业务(doc 44页)内容简介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与证券经纪业务目录:
第一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第二节、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证券经纪业务
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
第三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新增)
第四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与证券经纪业务内容提要:
特别交易规定:
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中,除了一般地对交易流程各环节进行规定外,还要对一些特别的交易作出安排,如大宗交易、回转交易等;也要对出现的某些特殊情况制定专门的规定,如股票交易特别处理、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特别规定等。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掌握)
进行大宗交易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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