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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吉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doc 49页)

所属分类:
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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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吉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doc 49页)内容简介

论吉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目录:
第一章、预算收入业务
第一节、一般预算收入业务
第二节、调拨收入业务
第二章、支出业务
第一节、实拨资金
第二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第三节、调拨支出
第四节、支出退回
第三章、预算收入退付业务
第一节、预算收入的退付
第二节、预算收入退付退回
第四章、更正业务
第五章、国家债券兑付核算
第六章、对外汇划清算业务
第七章、表外业务的核算
第八章、日终、月终、年终的处理
第九章、国库会计资料审核与整理
第十章、附则

 

论吉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内容提要:
一般预算收入的收纳:
核算主体收到国库经收处的收入款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及日报表,审核无误,手工录入或导入TCBS;通过TIPS收纳的电子缴款书信息,资金与信息勾对一致后,自动分发至TCBS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明细信息与资金不符的,由会计主管授权重新进行资金勾对,并重新分发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核算主体收到商业银行通过支付系统或同城票据提入的国库待缴库税款后,系统自动记入“待缴库税款专户”或“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XX库待缴库税款专户
或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如系统自动记入“暂收户”,在表内账务处理时将待缴库税款转入“待缴库税款专户”,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待缴库税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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