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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的归集与分配方法(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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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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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分配方法
材料费的归集与分配方法(doc 9页)内容简介
材料费的归集与分配方法内容提要: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应在领料单上注明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财会部门据以直接汇总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项目;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则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门根据配料情况,结合材料耗用定额编制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可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本月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核算对象的实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额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4)、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按实际领用数量和规定的摊销方法编制相应的摊销计算单,以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应摊销费用数额。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归集并分配。其分配方法如下:
1)、台班分配法。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2)、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它适用于不便计算台班的机械使用费。
3)、作业量分配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以人工费为基础将全部费用在不同类别的工程以及对外销售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各类工程成本和产品的费用再分配到本类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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