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内部审计 >> 资料信息

论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doc 32页)

所属分类:
内部审计
文件大小:
285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审计,鉴证业务,独立性
论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doc 32页)内容简介

论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目录: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经济利益
第三节、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个人关系
第四节、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五节、高级职员与审计客户的长期关联
第六节、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第七节、收费
第八节、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论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内容提要:
独立性的概念框架:
注册会计师在应用立性概念框架时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独立性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采取下列措施:(1)独识别对独立性的威胁;(2)评价已识别威胁的重要程度;(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如果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消除产生威胁的情形或关系,或者拒绝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或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评价对独立性的威胁涉及各种不同的情形,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界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所有情形并具体规定应采取的适当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应当运用独立性概念框架方法识别、评价和应对这些情形对独立性的威胁。独立性概念框架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应对威胁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各种情形,其目的在于防止注册会计师认为只要职业道德守则未明确禁止的情形就是允许的。
在确定是否接受或保持一项业务,或某一特定人员可否作为审计项目组成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识别和评价各种对独立性的威胁。如果威胁的重要程度超出可接受水平,在决定是否接受一项业务或某一特定人员可否作为审计项目组成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防范措施能否消除这些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在决定是否保持一项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现有的防范措施对于消除这些威胁或将其降至和接受水平是否仍然有效,或是否需要采取其他防范措施,或终止该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