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收款付款 >> 资料信息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doc 8页)

所属分类:
收款付款
文件大小:
64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doc 8页)内容简介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内容提要: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经在许多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融资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也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权利出质的范围。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金融机构采用应收账款质押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虽然应收账款质押让公司和金融机构达到了“双赢”,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的运作难度较大。笔者对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优势作出解析之后,提请金融机构注意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以防控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应收账款分为两类:
第一类,基于一些特定不动产的收益权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也就是俗称的“收费权”。特定不动产的收益权,指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动产的出租、出借、使用或通过而收取相应的租金、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收费权虽然在主体和用途上具有一些特殊性,但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未来应收账款,故而我国《物权法》未将收费权质押独立规定,而是将其纳入到应收账款质押之中。
第二类,也就是狭义上的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公司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本文着重分析狭义的应收账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