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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专题讲座(doc 50页)

所属分类:
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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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专题讲座
新会计准则专题讲座(doc 50页)内容简介

新会计准则专题讲座目录: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七、准则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股份支付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12号——债务重组
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新会计准则专题讲座内容提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
这是新出现的一个准则, 旧准则体系下并没有投资性房产做出特殊的规定,都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核算。准则主要要点如下:
1.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计量原则:
初始计量以成本计量,后续计量原则上也以成本方式,这种情况下与旧准则下房地产分别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核算没有差异.
但新准则规定在满足如下条件下,可以选用公允价值计量:
(1)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3.在采用公允计量的情况下, 主要有如下特点:
(1) 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 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即应作追溯调整.
(4)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5) 规定了非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的核算. 要注意当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时转入留存收益,不通过当期损益)其他情况都是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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