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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doc 21页)

所属分类:
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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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doc 21页)内容简介

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产盘盈认定
第三章  资产损失认定
第四章  资金挂账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内容提要:
资金核实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财产清查和账务清理后,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须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特定事项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证据后进行损溢认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分项提出解决办法,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全部清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应按照原因和处理方式分类排队、归纳整理和汇总、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对其申报的资产资金数额进行核对确认后,上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

第一款中所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保存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书;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或回复;
(三)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
(五)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
(六)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七)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

第一款所指的特定事项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证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财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证意见书等。主要包括:
(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业务合同及协议;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或行业内专家组成的技术鉴定小组或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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