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税务规划 >> 资料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稽查(ppt 47页)

所属分类:
税务规划
文件大小:
365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稽查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稽查(ppt 47页)内容简介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稽查目录:
1、企业应税收入的稽查
2、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项目的稽查
3、不许一次列入成本、费用项目的稽查
4、再投资退税的稽查
5、预提所得税稽查中应注意的几种特殊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稽查内容提要:
转让股票、股权收入的稽查:
(1)外国企业转让不是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所持有的B股和海外股所取得的净收益,暂免缴纳所得税。
(2)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依 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3)在实地稽核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票、股权的会计处理与内资企业基本相同。
同样从“投资收益”及“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入手,但由于上述规定的特殊性,应结合相关凭证,确定取得的收益的性质,从而确定该收益是否应计入应税收入。
……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收入:
(1)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
(2)对该企业实际开始生产经营日的确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为准,若该日期早于营业执照签发日的,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准。
(3)若该企业预售房地产并取得预收款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可按预计利润率或其他合理办法计算预计应税收入,并按季预征所得税,待该项房地产产权已转移,实现销售收入后,再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并计算应退补的税款。
……

外商从事设计服务、承包工程作业、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相关劳务的应税收入稽查
(1)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委托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工艺设计),若除设计工作开始前派人员到中国进行现场勘测、收集资料、了解情况外,设计方案、计算、绘图等业务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外商因此而取得的设计业务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
(2)在上述设计委托中,若外商在设计定成后又派人员到中国解释图纸并对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则此时已构成了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该外商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但应扣除发生在中国境外设计劳务部分所收取的价款。
(3)若为委托设计和合作设计合同,并且没有载明其在中国境外提供设计劳务价款,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正确划分其在中国境内、境外进行的设计劳务的,外商所取得的业务收入,都应计入应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