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车船使用税培训资料(ppt 19页)
房产税与车船使用税培训资料(ppt 19页)内容简介
房产税与车船使用税培训资料目录:
第一章 房 产 税 法
第二章 车船使用税法
房产税与车船使用税培训资料内容提要: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
1、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涉外单位和外籍人员不适用此税。
①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②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典租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房屋。
例:农民王某,1998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
解:(1)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屋,因此,王某不要缴纳房产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
①从价计征时,其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减除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 一次性减除率)×1.2%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计税,适用税率为1.2%,其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5000×(1-30%)×1.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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