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资产管理 >> 资料信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doc 31页)

所属分类:
资产管理
文件大小:
77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非货币性资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doc 31页)内容简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目录: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二、确认和计量原则
三、商业实质的判断
第三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
二、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的处理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
第四节 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二、新旧衔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内容提要:
   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资产相比,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项目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项目通常有:存货(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也就是说,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相关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