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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筹资及长期负债筹资(doc 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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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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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筹资及长期负债筹资(doc 60页)内容简介

普通股筹资及长期负债筹资目录:
第一节普通股筹资
一、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二、股票发行
三、股票上市
四、普通股融资的特点
第二节长期负债筹资
一、长期负债筹资的特点
二、长期借款筹资
三、债券筹资
四、可转换证券筹资
第三节租赁
一、租赁的主要概念
二、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三、租赁的税务处理
四、租赁的会计处理
五、融资租赁的分析
六、租赁存在的原因
第四节短期筹资与营运资本政策
一、短期负债筹资
二、营运资本政策

 


普通股筹资及长期负债筹资内容提要:
(一)普通股及其股东权利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标准的股份。通常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持有普通股股份者为普通股股东。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普通股股东主要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这是普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方式。
2.股份转让权。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必须符合《公司法》、其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股利分配请求权。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质询权。
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普通股股东也基于其资格,对公司负有义务。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具有遵守公司章程、缴纳股款、对公司负有有限责任、不得退股等义务。
(二)普通股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者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种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且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手续,需办理过户。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
不记名股是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类股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东资格,股票的转让也比较自由、方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
2.按股票是否标明金额,可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标有一定金额的股票。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大小,依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额占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总面值的比例而定。
无面值股票是不在票面上标出金额,只载明所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或股份数的股票。无面值股票的价值随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变动,而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大小,直接依股票标明的比例而定。目前,我国《公司法》不承认无面值股票,规定股票应记载股票的面额,并且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
国家股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依法以其可支配的财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个人股是社会个人或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而形成的股份。
4.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又可将股票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
A股是供我国内地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B股、H股和N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注:自2001年2月19日起,B股开始对境内居民开放)。其中,B股在上海、深圳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N股在纽约上市。
以上第3、4种分类,是我国目前实务中为便于对公司股份来源的认识和股票发行而进行的分类。在其他一些国家,还有的按是否拥有完全的表决权和获利权,将普通股分为若干级别。比如,A级普通股卖给社会公众,支付股利。但一段时期内无表决权;B级普通股由公司创办人保留,有表决权,但一段时期内不支付股利;E级普通股拥有部分表决权,等等。
  筹资公司以普通股筹措资本时,应选择较为适宜的某种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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