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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核心案例精粹(ppt 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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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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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核心案例精粹(ppt 73页)内容简介
纳税筹划核心案例精粹内容提要:
  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面对税务师的讲解,厂家认为,由于设备价款含运费,在税收上要计提总价款17%的销项税,而独立的运费只能提7%的进项税,税差有10%左右(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导致税负过重。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这种税负状况呢?回答是:筹划的关键是合同,因为合同价就是货物的销售价。原因分析清楚后,税务师建议厂方改变合同内容,即将合同分为两部分,厂家与购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运输公司与购货方签订运输合同。这样,企业的货款、代垫运费就合理合法了,还省去了10%左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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