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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股市与经济(doc 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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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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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
市场股市与经济(doc 25页)内容简介
市场股市与经济内容提要:
    美学的错误,性别的错位,有时贻笑大方,但也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是,以行政手段推出市场经济机制,本身就有内在矛盾,有时适得其反,甚至可能是错位。比如独立董事,有人说独立董事好得很,他们对独立董事爱不释手,反复把玩。有人说独立董事糟得很,而且推出独立董事便是错位,立法权限上就有大问题。《公司法》只提监事会和董事会,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法大动手术是错误、越位,即便要设立董事,也应该由全国性立法机构来设立。
  但我以为,就立法权而言,独立董事问题不大。政府许多部门都有准司法权。而且只是个理论上的的问题,因为独立董事的相关法规已经推了出来,而全国立法机构并未表示异议。美国的相关法律也并不要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连美国学者制定的经典公司法范本,也没有提到独立董事,公司就自说自话,推出了独立董事。
  中国的公司很美,许多国家的公司是两只眼,我们的公司是三只眼。不是吗?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是德国,但德国没有独立董事,德国公司只有董事和监事。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没有监事,这些国家的上市公司只有董事和独立董事。我们的上市公司本来就有监事会或监事,《公司法》就写明我们的公司应该有监事会或监事。但后来有人觉得监事不美,至少是不够美,不够温柔,不解风情,不能在公司治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将其打入冷宫,另纳新欢,又从英、美法系引进了独立董事。
  据说两条腿的人好找,但三条腿的蛤蟆好找。但三条腿的蛤蟆我们找到了!我们的上市即有监事和董事,又有独立董事,不是三条腿是什么?
  那么有独立董事附身,上市公司是不是就很美?有人认为很美,说是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只三条腿的蛤蟆。这是一只好蛤蟆么?美国立法部门对独立董事迟迟不肯表态,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迟迟不表态。闹的最起劲的是一些社会贤达,自我监管机构(纽约交易所和全美证券营销商协会)。他们都说:“因为我们有独立董事,所以我们是好公司,所以我们不怕别人对我们批评指正。”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将计就计,因势利导,因为他们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办法。
  美国法院确实说过,如果一家公司有独立董事,法院对董事会的决定就更加尊重,轻易不将其推翻。美国法院的有关判决大多涉及公司兼并收购的价格。按美国法院的意思,如果有独立董事,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就更有可能寻求让股民心醉的价格。这样他们就是为股民谋取了最大利益,法院也就放心了。
  美国一些人抱着独立董事这根稻草死死不放。但美国股市的真正的问题是高管人员的工资太高,是高管人员太贪婪,是高管人员对股民实行高压政策。当然,美国社会也有某种共识,鼓励弱肉强食。法院对股民的相关诉讼也表象的漠不心,麻木不仁。为什么呢?因为法官内心并不同情股民。在美国法官看来,股民争买股票,一蜂而上,紧跟比尔•盖茨这样的公司大老板,希望跟在后面沾点仙气,所以出了问题也不能全怪公司高管人员。这种情况下谈独立董事没有用,谈一万年也没有用,只会起到麻痹股民的作用。说到底,公司问题是一个文化问题,远不只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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