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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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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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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 7页)内容简介

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管范围
第三章  股东与股份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八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税收与分配
第十章  终止与清算


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提要:
    第十二条  股东所持出资证明书为其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  股东的出资总额可以增加出资,但应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通过下述方式进行:
    1. 公司的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
    2. 以公司的红利追加出资;
    3. 以公司的生产发展基金追加出资。
    但公司如连续两年亏损,不得增加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按每出资___选派一名股东参加股东会。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按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3. 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咨询,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4. 依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转出资;
    5. 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六条  股东应履行下述义务;
    1. 以其所持出资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
    2. 遵守公司章程;
    3. 股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4. 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5. 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每两次股东定期会议之时间隔不得超过___个月。
    第十九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主持召开。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1.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 占出资总额_____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听起并审议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
    2. 听起并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
    3. 对公司增资、减资、发行债券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4. 选举和罢免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6. 审议公司的分红方案;
    7. 讨论和决定公司其他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作出决议时,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2/3以上。
    须经特别决议的事项为本章程第二十一条3、4、5项所列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委托。
    第二十四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达不到第二十二条规定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天召开,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
    延期召开后的股东会议,出席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仍未达到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数额时,视为达到规定数额。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___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罢免。
    第二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应推选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的兼职董事平时不领取报酬,但年终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批准,决定兼职董事的一次性奖励办法。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除副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如董事长认为必要或有1/3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副董事长可向董事长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多数(过半数)票通过即为有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投一票的权力。
    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3/5,否则视为无效决议。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
    2. 执行股东会决议;
    3. 审定公司的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红利分配方案极弥补亏损的方案;
    4. 提出公司的分立、合并、增资、减资、发行债券及公司终止和清算的方案;
    5. 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和投资决策研究室等高级管理人员;
    6. 确定本公司的重要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劳动工资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7. 审批总经理提出的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8. 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9.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 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代行部分或全部职责。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 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2. 负责组织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年度投资、财务计划内各项经费的开支。计划外的经费和贷款需报董事长审批;
    3. 任免公司除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投资决策研究室负责人以外的各部门行政负责人,直接任免和调配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 依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雇请或解雇、辞退;
    5.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6. 提出设置、调整或撤销公司机构的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7.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8. 由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职员因执行职责所支出的正常费用,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因营私舞弊或失职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称职,分别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可予罢免和解聘。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 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执行董事会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运用,平衡收支,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3. 参与经营计划的制定,筹划经营资金;
    4. 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5. 接受董事会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并协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投资决策研究室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 收集研究市场经济信息;
    2. 草拟本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3. 对公司的投资方向和新开发项目提出建议并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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